“失驾”及无证驾驶要不得
2024-10-17 11:35:30梧州日报
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的首要条件就是持证上路。“失驾”再驾、无证驾驶都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近期,梧州公安交警全面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对无证驾驶、“失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严处,查处了一批相关违法行为。
10月8日,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藤州大道现场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轻型栏板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该车驾驶人韦某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无证驾驶。当事人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现场对韦某昌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为其讲解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告知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并依法对韦某昌作出相应的处罚。
10月11日,梧州公安交警通过分析研判,发现“失驾”驾驶人吴某玲正驾驶车辆在市区内行驶。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执勤民警立即对“失驾”驾驶人吴某玲及其所驾车辆展开布控,并于当日上午10时,将涉嫌“失驾”驾驶的吴某玲当场查获。
经调查了解,吴某玲的驾驶证处于超分、驾驶证扣留状态,其不能再继续驾驶机动车。在证据面前,吴某玲承认了自己“失驾”驾驶的违法行为,其明知自己的驾驶证处于扣留状态不能驾驶车辆,还是心存侥幸驾驶车辆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梧州公安交警部门对吴某玲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作出了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