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造谣诽谤他人 法院判决:公开道歉!
2025-12-19 15:31:12今晚报
许多人喜欢在网上发布短视频记录和分享自己的生活,但部分“别有用心”者利用短视频恶意诽谤他人。近日,本市河西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小郑被朋友告知自己在某视频网站上“火”了。原来是视频发布者小张未经小郑同意,擅自将他与路人发生口角的部分过程录制下来发布在某视频网站,引发了众多网友评论。
这让小郑十分愤怒,他认为,小张在不了解事情全貌的情况下,未经其同意就上传了未经处理的带有其肖像的视频,严重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名誉权及个人隐私,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私人生活安宁受到影响。故其起诉到法院,要求小张向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相应损失。
本市河西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发布视频未取得小郑的同意,且未对图像、声音等进行处理,引发网友评论,已经对小郑的社会评价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故其行为损害了小郑的名誉,小张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小张在某视频网站以发布公开声明方式向小郑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对方名誉,发布时间不得少于15日。小张若不履行上述义务,小郑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将本案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于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报纸上,费用由小张承担。关于小郑主张的财产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作为互联网时代一种新兴应用场景,短视频以其短小便捷的传播形态、无处不在的传播场景、惊人的流量、持续增长的用户规模构建起一幅独特的网络景观,各大短视频网站已逐渐成为人们沟通交流、内容消费、休闲娱乐、商业经营的重要平台。但在这“急速生长”的背后,同样存在着恶意虚假摆拍、散布虚假信息、违规引流营销等违法乱象,严重影响了网络生态、社会风气甚至是个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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