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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无小事 司法有度亦有情

2025-12-17 19:47:39山西法治报

  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在校大学生对法律边界缺乏清晰认知,行为上易触碰法律红线,不仅可能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也会给自身带来法律责任。近日,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大学生在网络平台上售卖复制课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案件。

  原告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致力于数学专业考研领域,一直通过腾讯课堂发布课程。被告在备考研究生时在网上购买了该公司的课件,读研后,将课件复制,通过百度网盘的形式,以低廉的价格对外出售谋取利益,侵害了该公司的著作权。原告诉至太谷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支付的费用共计3万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系在读硕士研究生,其父母以务农为生,家境困难。此次侵权行为的发生,源于其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恶意较小。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在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兼顾情理与社会效果,主动与原告公司开展多轮沟通。承办法官详细说明被告的家庭实际困境,以及其因法律知识匮乏而误入侵权歧途的事实。经过耐心调解与释法明理,原告公司对被告的情况表示理解与同情,同意给予谅解。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以合理的低赔偿数额承担相应责任,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这一处理方式既让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承担了应有责任,又避免了因高额赔偿给其学业和家庭带来过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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