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最深层的民心密码
2025-05-23 23:48:28山西法治报
日前,记者走进晋中市行政复议局的调解室,醒目的法治文化墙映入眼帘。文化墙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正在和几名当事人轻声交谈——这里没有法庭上的剑拔弩张,更像是化解矛盾的“和解驿站”。
在晋中市,一场关于行政复议的深刻变革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从纸面上的“裁断对错”转向实质性的“定分止争”,从程式化的案件办理升华为有温度的争议化解。
近年来,晋中市行政复议局以“案结事了”为核心理念,通过制度创新、柔性调解与跨部门协作,探索出一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晋中路径”。近日,该局获司法部通报表扬,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样本。
制度创新:从“纠错风险提示函”到地方标准
“纠错不是目的,预防才是根本。”这一理念在晋中市一份《行政复议纠错风险提示函》中得到充分体现。2023年,针对某企业不服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晋中市行政复议局并未直接撤销处罚决定,而是向行政机关发出风险提示函,指出处罚依据不足、程序瑕疵等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最终,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处罚,企业撤回复议申请,争议得到高效化解。
这种“预警式监督”仅是晋中制度创新的冰山一角。作为全省首家发布行政复议地方标准的城市,晋中从接待、受理到调解、审理,全流程实现标准化操作。针对土地征收、涉企处罚等“硬骨头”案件,配套出台《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衔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工作举措》《行政复议全流程调解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审查要点,统一裁量尺度。制度“工具箱”的完善,让行政复议从“个案应对”升级为“系统治理”。
走进晋中市行政复议局,“一区六室”功能场所配备智能听证系统、证据同步投屏、全程录音录像设备,实现审理过程可视化、证据展示数字化,审理过程全程留痕。
柔性调解:在刚性法律中注入司法温度
“法律不应只有刚性,更要有化解矛盾的弹性。”2024年年初,晋中市行政复议局受理了一起5名高中生的治安处罚复议案。学生郭某某因被殴打申请复议,却因心理压力萌生退学念头。办案人员没有机械审案,而是联合派出所,利用节假日组织调解,促成侵害方家长赔偿医疗费、书面道歉,并指导派出所更正处罚决定书中的事实错误。最终,郭某某重返校园,案件以撤回复议申请、撤销处罚画上句号。
这样的“穿透性调解”已成常态。晋中市出台《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规则(试行)》,将调解贯穿受理前、审理中、决定后全流程。2023年,某文化传媒公司因门禁系统被撞坏,对公安派出所“不作为”提起复议。案件背后涉及企业、村委会、肇事者三方赔偿争议,矛盾错综复杂。晋中市行政复议局跳出“就案论案”思维,联动多部门组织4次调解,厘清责任链条,最终促成三方达成赔偿协议,企业迅速撤回复议。“争议化解了,营商环境也优化了。”该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数据显示,晋中市近3年行政复议调解工作频频有新进展:2022年调解和解50件,2023年79件,2024年139件,且当年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4万余元。一面面锦旗,成为群众对“晋中解法”最直观的认可。
多元共治:实现“纠错一个、规范一片”
晋中的实践表明,行政争议化解不能靠复议机关“独舞”,而需构建多元共治的生态链。
晋中市通过抄告上级部门、通报执法问题、履行情况报告,构建起“个案纠错——系统整改——源头规范”的层级监督体系。某国企补缴土地出让金案中,复议机关撤销原决定后,指导相关部门随机选择多家土地评估公司重新核定,最终为企业减负50余万元,土地使用年限延长13年。
同时,晋中市行政复议局与晋中中院联合印发《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举措》,建立“复议+诉讼”衔接机制;联动公安、市监、人社等部门召开联席会,通报共性问题;在重点领域推行“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仅2024年就制发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行政复议监督纠正通知、执法风险提示函26份,真正实现“纠错一个、规范一片”。制度合力下,晋中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连续3年保持100%,经复议后,90%的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
以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以柔性治理贴近群众需求,以协同共治激活制度效能,晋中市行政复议局为法治晋中发展提供争议化解样板。
晋中市行政复议局负责人表示:“行政复议改革没有终点。我们将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以行政复议激活法治政府建设新动能。”
每一份复议决定书都承载着监督与解纷的双重使命,每一次调解都传递着法律与人性的双重温度。这或许正是“晋中解法”最深层的民心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