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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图一时之“快” 出事故伤人害己

2025-06-16 11:33:46今晚报

  抢黄灯多车相撞酿事故

  2021年12月24日,网约车司机贺某(化名)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到河北区某路口时,遇黄灯信号警示,在时间、空间都足够及时安全停车的条件下,坚持继续驶入路口,与绿灯信号不按导线直行驶入路口的陈某(化名)所驾车辆相撞,致使陈某所驾车辆失控驶入路口西北侧,与右拐进入路口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后又碰撞西北侧路灯杆,造成电动自行车车主王某(化名)受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三方车辆及路灯杆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贺某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陈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王某不承担事故责任。2023年11月20日,经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若在黄灯亮起时未越过停止线却加速通过路口则属于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如果由此引发交通事故,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抢一秒,毁一生”,抢黄灯也许节省了几秒,但可能就会发生车毁人亡的惨痛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小动作大隐患停车谨防“开门杀”

  2021年6月4日,出租车司机姚某(化名)驾车到河北区一酒店送乘客李某(化名),在酒店门口停车时,贺某从机动车道越过白色分道实线驶入非机动车道停车。之后,乘客李某打开右后侧车门下车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张某(化名)相撞,造成张某倒地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后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姚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乘客李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不承担事故责任。2023年3月2日,经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乘坐机动车时,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下车时用离车门最远的那只手去开车门可以有效避免“开门杀”的发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司机要规范停车查看路况,确认安全后开车门。乘客下车时,应该先打开一个小缝,侧肩、转头、微开车门、仔细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

  行人横穿“鬼探头”被撞负全责

  2023年5月21日,行人赵某(化名)在一道路非机动车道内等候公交车,当看到一辆公交车进站时,赵某未注意两侧是否安全随即快速横穿非机动车道,恰好与骑电动自行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的吴某(化名)相撞,造成吴某与其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的妻子孙某(化名)倒地受伤,所驾电动自行车损坏,后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行人赵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其妻孙某不承担事故责任。2024年8月14日,经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来说,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抢道、不逆行、不违法横穿马路,是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关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闯红灯和横穿过马路酿发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行人过马路时除了不闯红灯,还一定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检察官提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交通安全无小事,生命更无法重来,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莫图一时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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