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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假者被判三年半徒刑

2024-11-25 10:11:52韶关日报

  不运动不节食,又能快速减肥成功,这是很多想减肥者梦寐以求的事。有人看到了商机,在各网络销售平台卖起减肥药。然而,网上的减肥药真的都靠谱吗?

  近期乳源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将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三无”胶囊包装成某畅销减肥药,把自己“卖”进冰冷铁窗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7月至12月,被告人赵某某通过在某购物平台店铺销售减肥胶囊的经验中,得知某品牌减肥胶囊比较畅销,为了谋取私利,从“野狼”处以26000元购买了25000粒“三无”产品散装红色胶囊。同时通过该购物平台店铺找人设计伪造印刷该品牌胶囊的标签纸,并购买数千个空瓶子。用伪造的“某品牌胶囊”的标签纸对散装红色胶囊进行瓶装后,在其注册的某网店以每瓶140.25元至206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牟利。经审查,赵某某共计销售“某品牌胶囊”194341.7元,其销售的胶囊被检出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使用的西布曲明成分,且赵某某仿制的“某品牌胶囊”商标与广东省阳春市某公司持有的某品牌注册商标构成相同商标。

  乳源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某在明知其所购买的“三无”产品胶囊内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情况下仍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194341.7元,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00元;追缴被告人赵某某违法所得194341.7元;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931477元;在正义网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销售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对消费者的健康有极大危害,可能导致急性中毒、造成慢性危害,甚至有致癌风险。销售此类食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销售者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这不仅对个人造成重大影响,也对社会法治秩序产生冲击。

  法官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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