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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偷轮胎终究落法网

2024-08-20 21:58:11梧州日报

  近日,岑溪市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涉及偷盗他人轮胎的案件颇具警示意义。

  5月8日晚上,李某南由于手头拮据,以及其用于运输货物的轻型货车需要更换轮胎,便萌生了偷盗轮胎的想法,于是便打电话约在汽修厂工作的梁某帮忙。当晚,李某南驾驶自己的轻型货车搭载梁某前往岑溪市某中学后面路段,让梁某协助其拆卸轮胎。起初梁某还以为是要拆卸李某南自己货车的轮胎,但注意到李某南小心翼翼、似乎害怕被人发现的行为后,梁某意识到李某南是在偷盗他人的轮胎,但在李某南承诺会给予报酬后,梁某还是铤而走险“帮忙”。

  5月9日7时许,被害人梁某波发现其两辆货车共被盗走四个轮胎和轮毂,随即报警。同日上午,民警在李某南的货车内查获上述被盗物品及作案工具。经鉴定,上述被盗四个轮胎和轮毂共价值4626元。

  岑溪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南、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南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梁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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