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2024-08-12 12:59:07韶关日报
今年上半年,我市发生多起涉摩托车违法导致驾驶人员伤亡事故,经对摩托车事故原因分析发现,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摩托车驾驶人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二是摩托车未办理行驶证;三是摩托车驾乘人员均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四是存在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7月10日,孙某旺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杜某、黄某沿省道244线仁化县黄坑镇往106国道方向行驶至仁化县黄坑镇斜陂村路段碰撞路外山体,造成杜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孙某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及调查证实,事发时孙某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机动车超载在道路上行驶,操作不当致车辆驶出路外碰撞山体是造成事故全部原因。
5月8日,叶某修驾驶二轮摩托车沿240国道由北往南行驶至乌石镇坑口街路段时,在左转弯过程中与对向沿240国道自南往北方向行驶、由赵某印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叶某修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及调查证实,事发时叶某修驾驶二轮摩托车左转弯至对向车道时,未让对向直行重型半挂牵引车优先通过,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据统计,今年1至7月,我市涉及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占亡人交通事故总量的36%,加大摩托车交通违法查处,提升摩托车驾乘人员出行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变得尤为重要。
“现在的摩托车功率更大、车速更快,而随着年龄增长,部分摩托车驾驶员在力量、协调和反应时间上都会减弱。这在国省道和乡村道路上意味着年长驾驶员可能会容易失控并导致严重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事故处理的民警介绍说。
对此,韶关交警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特别是针对摩托车交通违法的管控整治力度,截至7月底,全市今年已依法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2.1万起。交警部门表示,摩托车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大户”,驾乘人员伤亡比例高。因而,整治好摩托车的交通秩序,才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尤其是亡人事故的发生。
当前,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如火如荼。请广大摩友们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着想,骑车时必须认真考虑风险。其他道路使用者也必须时刻注意和尊重这一易受伤害的机动车辆群体。
韶关交警提示广大摩托车驾驶人,“人持证,车上牌”,准驾车型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多观察,靠右行”,途经路口时减慢车速或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再通过;在道路上行驶时,摩托车需靠右侧车道行驶。“禁酒驾,莫超速”,严格按照道路上的限速标志和摩托车的限速标准行驶,不酒驾不竞速。“不改装,戴头盔”,切勿非法改装擅自改变车辆参数。驾乘时穿戴好安全头盔和防护装备,关键时刻能减轻伤害,守护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