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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就能上名校?法官提醒谨防被骗

2024-08-12 12:42:15韶关日报

  近日,浈江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7月,被告人罗某某结识梁某某,谎称自己是“罗校长”,可以帮助学生办理转学,如有介绍成功学生办理转学,可分介绍费给梁某某,由此获取梁某某的信任。2022年7月至8月,罗某某以帮助学生办理转学为由,陆续收取梁某某、黄某某、陈某某等8名学生家长共计132800元。因罗某某无法帮助学生办理转学,8月中旬,部分学生家长找到梁某某并要求退钱,罗某某遂退还了部分钱款。截至2022年9月案发,罗某某仍有骗取3名学生家长的钱款无法退回,共计52000元。

  2022年11月26日,罗某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案发后,罗某某及其家人先后将52000元、30800元分别退还给梁某某、罗某波,获得谅解。

  2022年12月,罗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以可以帮助罗某波姐姐的孩子转学至北江中学为由,骗取罗某波30800元。罗某某在收取上述学生家长钱款后,无能力也未帮忙办理转学手续,而是将钱款用于个人日常消费、购买古币及还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罗某某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其愿意接受处罚,已向各被害人退出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可从轻、减轻、从宽处罚。结合被告人罗某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名校的入学名额逐渐成为家长眼中的抢手货,广大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无可厚非,但升学转学要走正当途径,切勿病急乱投医,盲目相信“花钱”“找关系”可以办理入学转学,中了犯罪分子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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