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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中院设立司法释明中心构建全流程释明机制帮助当事人实质解决纠纷

2024-08-12 12:53:31韶关日报

  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和群众司法满意度、获得感,帮助当事人实质解决纠纷,2023年至今,韶关中院先后印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全流程司法释明的工作规程》《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释明中心运行规则》,在两级法院设立司法释明中心,构建起全流程司法释明机制。

  据了解,司法释明中心职能覆盖诉讼全流程,包括诉前引导、诉中辅导、诉后答疑。在立案前,向当事人介绍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途径,推荐最优解决方式。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引导至诉讼服务中心前端多元解纷。进入立案环节,为当事人提供立案辅导、不予立案释法、案件所在环节查询等工作。在诉讼过程中,由司法释明中心工作人员协助承办法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建议等辅导,引导当事人积极参与诉中调解,推动达成和解。所有拟裁判的案件,承办法官在裁判前必须进行一次释法明理。作出裁判后,当事人对裁判文书有疑问的,可由司法释明中心,开展判后答疑、释法明理、情绪疏导等工作。通过司法释明中心,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诉讼过程和结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自司法释明中心运行以来,开展司法释明1583人次,涉及当事人1668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有关负责人介绍道,“其中,有475人次经释明后撤回上诉或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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