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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萝卜大叔”的遭遇,法律不该失位

2024-03-20 07:10:52工人建设时报

  近日,一名“萝卜大叔”的遭遇引发全网关注。事件起源于一名博主“雾都的娃”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所发的视频,其称自己在火车上遇到一名大叔,一天仅靠一根萝卜充饥。“雾都的娃”在好奇且同情之下,给大叔买了饭,并向对方了解情况。据“萝卜大叔”称,他在十年前承包了一个工程,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不料完工后,老板仅结算了部分工资,剩余的则拖欠至今。“萝卜大叔”只好借钱自行垫付了农民工的工资。这十年里,他一直在讨薪路上,然而老板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他的生活也因此长期陷入窘迫。

  事件发酵后,“萝卜大叔”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己已经60岁了,非常感谢大家的关心,但不接受任何经济上的支持。他还称已联系上老板,但对方仍不肯见面。“雾都的娃”告诉极目新闻,大叔是湖北人,这些年一直边打工边还债,很不容易。目前大叔在北京郊区一家民宿住下,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向大叔了解过情况,将会介入处理。此外,大叔也正在联系律师,准备走法律程序。18日,有律师团队表示,已联系“萝卜大叔”,将通过法律手段帮助他。

  有网友戏称:十年讨薪无人问,一根萝卜天下知。“萝卜大叔”的遭遇,远不止一天靠一根萝卜果腹的窘迫,更是讨薪十年却一无所获的心酸。诚然,从事情的发展来看, “萝卜大叔”又是幸运的,一次偶遇、一个视频,恰好引起了全网关注,继而推动了他的讨薪进程。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十年的“默默”维权之路,竟要通过这样“碰巧”的方式才能看到希望,又着实让人不是滋味。

  打工者讨薪,总不能只靠“碰巧”和“走运”。在这一事件中,法律本应早就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失位如此之久,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事实上,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是有着一系列明确规定的。无论是劳动者维权,还是惩治无良老板,都有法可依。譬如,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遭遇欠薪等权益损害时,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乃至人民法院寻求救济。拖欠工人工资,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可能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甚至会构成犯罪。就拿该事件中的老板来说,事前不签订劳动合同,事后还拖欠工资长达十年之久,不仅玩“失联”,甚至扬言“随便去告”,完全可以以法律制裁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付这种恶意欠薪,不能仅靠舆论压力,更要施以雷霆的法治手段,才能起到必要的警示、威慑作用。

  解决欠薪问题,事关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早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去年,国务院又出台16条措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欠薪,不可谓手段不多,也不可谓手腕不硬。但我们仍然要追问: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各项法律规定,是否已经严格执行到位?劳动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是否可以更加具有主动性?

  “萝卜大叔”的十年遭遇表明,现实中,劳动者在维权上仍存在诸多不易。这种情况下,公权力显然应当发挥更大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型劳动岗位和劳动关系不断涌现,立法机关要通过立法、修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规定,保证有法可依。执法部门不仅要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更应主动作为,落实落细常态化监管,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司法机关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中,要积极发挥法律监督、司法裁判的职责,为劳动者撑腰,彰显公平正义。同时,还要加强对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普法宣传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建设完善的用工制度与诚信体系,深入推进工资保证金等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良好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欠薪现象的发生。

  欠薪问题,虽是老生常谈,但任何时候都具有现实意义。在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在社会分配方面给予劳动者公正的回报,才能让更多“萝卜大叔”们不再苦笑着面对陌生的镜头,而有信心面对自己的人生。

  来源:浙江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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