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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水下生态圈

2024-09-18 22:40:40韶关日报

  生态流量是指水流区域内保持生态环境所需要的水流流量,是维持下游生物生存生态平衡的最小水流量。据群众反映,始兴县辖区内部分河段因水电站拦水坝截流导致河流干涸。经始兴县检察院调查发现,部分水电站将河流拦截后未按最小生态流量要求进行泄放,使河道内及沿岸生物因缺水无法生长,破坏生物栖息环境,降低河流自净能力,对水环境质量、水生态系统、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始兴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或磋商函,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小水电站业主落实最小下泄流量;建议属地乡镇政府落实河长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生态流量检查,督促小水电站按时报送生态流量监测监控数据,并安装生态流量公示牌。

  收到检察建议后,始兴县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县级生态流量重点监管名录,实时监控流量数据,并联合乡镇开展生态流量现场检查,排查水电站200余座,发出生态流量整改通知单100余份,立案查办了全市首例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行政处罚案,有力督促了小水电站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自觉承担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

  近日,始兴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回头看”,涉案水电站均已完成整改,生态流量泄放均达到最小下泄值要求足额稳定排放。生态流量对水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完整性至关重要,检察机关将坚持“对生态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持续做好检察监督履职的“后半篇文章”,维护河流生态健康,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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