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政策来了
2024-10-31 17:30:20农村信息报
近年来,随着无人机、低空飞行器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兴起,低空经济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新兴领域。它既包括传统通用航空业态,也融合以无人机为支撑的低空生产服务方式,还涉及无人系统、无人驾驶、芯片等多领域。据测算,2023年我国低空经济规模超5000亿元,2030年有望超过2万亿元。低空经济今年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专门提到发展低空经济。作为新兴赛道,低空经济意味着全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望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在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发展同样迅猛。农业农村部的数据显示,我国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保有量已超过16.67万架。民航局发布的无人机云交换系统数据显示,植保无人机运行量占全部云系统无人机飞行小时数的98%以上。
浙江在政策层面迈出了探索脚步。日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对147个品目的农机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含市本级、市辖区)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农民购买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可享受补贴。
《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多种核验方式,探索将农机完成规定作业量(面积)作为核验的前提条件,提高补贴机具核验水平。加大对中央农机创新产品、农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先行先试”补贴产品、提高补贴测算比例产品和单台补贴额5000元以上等重点机具实物逐台核验力度;对单台补贴额5000元以下的非重点机具可采取补贴资金兑付后抽查核验的方式进行。
到2026年,补贴各类农机具15万台(套)以上,补贴受益农户10万户以上。购机者年度内可享受省级以上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含农机报废补贴资金等):个人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150万元,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为加大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大力发展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我省同步出台了《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方案》。
申请补贴的产品和企业
需要什么条件?
产品条件
应获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认证机构颁发的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申请补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认证证书有效期范围内;
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设计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
具备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多旋翼飞机药箱满载悬停时间≥10分钟;
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同一机型药箱相同;
设计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凭操作人员身份密钥连接后方可操作飞行;
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断点续喷等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防护等级不低于IPX5,具有全天候避障功能,距离障碍物(直径≥2.5厘米)3米以外能自动避让,配备全自主飞行作业和手动操控作业系统,可支持厘米级定位;
单台配备电池数量≥2组,配备相应数量充电器。
生产企业条件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为其生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
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能够对其产品的作业飞行实行远程实时监测、安全管控,且该平台已直接或间接接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
拥有健全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有较强的培训师资力量,能够对其产品操作人员按照民航局、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和考核,对通过考核人员发放操作证书;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浙江省境内设立售后服务中心,保证常用零配件供应和提供产品维修服务。
补贴对象有哪些?
有什么条件和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购机者购买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数量应与生产、服务规模相适应。购机者应持有操作症或拥有一定数量的操作证持有人员。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国家有关实名登记激活、依法投保责任保险、至少完成1000亩次的农机作业量。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健全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并提供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另行公布。
怎么申请补贴?
补贴操作要求同常规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相同,购机者申报补贴时应提供购机发票、补贴申请表、操作人员证明、作业量证明、保险记录等相关资料。补贴申领原则当年有效,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办理时限等原因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使用历年结余结转资金或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申请补贴有哪些要求?
补贴对象应对其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和所购置产品的真实性负责,县级(含市本级、市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相关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生产企业对其申报的产品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并就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违规责任等作出书面承诺。产品的铭牌、机体钢印、补贴标识等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规定。产销企业因违法违规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补贴对象违反补贴政策实施、国家空中交通管制、通用航空飞行有关规定等所引起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待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